香港中小企可透過 BUD 專項基金、科技券計劃(TVP)及電商易(D-Biz)等政府資助,申請資金用於數碼營銷項目,包括建立官方網站、社交媒體廣告、數據分析系統及電子商務平台。三項計劃性質不同,資助上限由幾萬至百萬元不等,申請難度亦有差別——選對計劃、配合合資格服務供應商,方可有效減低企業的數碼轉型成本。
BUD 專項基金:最廣泛的中小企數碼資助來源
BUD 專項基金(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,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)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(HKPC)管理,分為「企業支援計劃」及「伙伴計劃」兩個組別。
資助範圍與上限
每家企業在整個計劃期間最高可獲累計資助上限為 $400 萬港元,按 1:1 配對形式發放,即企業須自行承擔相同金額。數碼營銷相關項目屬於合資格開支,包括:
- 品牌推廣及網上廣告投放(Google Ads、Meta 廣告等)
- 企業網站設計及開發
- 搜尋引擎優化(SEO)及內容行銷
- 社交媒體帳戶管理工具及系統
- 電子商務平台建置
申請資格
申請機構須為在香港合法註冊、業務實質上在香港運作,並符合中小企定義(製造業:員工不超過 100 人;非製造業:員工不超過 50 人)。
申請流程概覽
1. 在提交申請前選定合資格服務供應商並取得報價 2. 透過 BUD 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 3. 審批期一般需 3 至 6 個月 4. 獲批後與供應商簽署合同,完成項目後提交審計報告申請撥款
科技券計劃(TVP):技術方案為主的資助渠道
科技券計劃(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)由創新科技署管理,專門資助中小企採用科技服務及方案以提升業務效率。
資助金額與比例
每家企業累計上限為 $15 萬港元,資助比例為 3:1,即政府出資 75%,企業自付 25%。雖然上限較 BUD 低,但審批相對快速,適合需要快速部署數碼工具的企業。
適用的數碼營銷相關項目
TVP 的資助核心在於「科技方案」,以下類型的項目較容易獲批:
- 客戶關係管理系統(CRM)整合數碼廣告數據
- 自動化電子郵件行銷平台(如 Mailchimp、HubSpot 授權)
- 網站分析及數據儀表板工具
- 電商後台管理系統
純粹的廣告投放費用一般不屬 TVP 合資格開支,申請前須釐清服務性質。
服務供應商登記
TVP 要求服務供應商須在科技券計劃的服務供應商名冊上登記。選擇供應商時,宜事先核實其登記狀況,避免完成項目後因供應商資格問題影響撥款。
電商易(D-Biz)計劃的歷史參考與現行替代選項
電商易計劃背景
D-Biz 計劃於 2020 至 2021 年新冠疫情期間推出,主要資助中小企採用電子商務服務。計劃已於 2021 年底結束,不再接受新申請,但了解其設計邏輯有助現時企業評估 BUD 的電子商貿組別。
現時可替代的資助方案
電商易結束後,部分電商及數碼營銷需求可透過以下渠道申請:
- BUD 企業支援計劃(電子商貿):特別針對協助企業拓展電子商貿業務
- 數碼轉型支援先導計劃:政府不時推出針對中小企的專項支援,可定期查閱 HKPC 官網
- 香港貿易發展局(HKTDC)資助:部分行業協會及貿發局亦有針對品牌拓展的資助計劃
申請數碼營銷資助的實用準備清單
成功申請政府資助不只靠填好表格,準備工作同樣關鍵。以下是常見的審批考量:
項目說明要清晰量化
申請表中須清楚說明數碼營銷項目如何提升業務效益,例如預計帶動的網站流量增長百分比、新客戶獲取目標,或預計縮短的訂單處理時間。審批委員會重視具體的業務目標,而非模糊的「提升形象」描述。
選擇有經驗的合資格供應商
供應商的背景及以往承接政府資助項目的記錄,會影響審批官員的信心。建議選擇曾成功完成同類資助項目的供應商,並在申請文件中列明其相關經驗。
預留充裕時間及現金流
政府資助一般在項目完成後才發放,企業須先墊付資金,完成後提交審計報告方可取回資助款項。以 BUD 為例,從申請到完成項目、取回款項,整個周期可長達 12 至 18 個月。
保留完整項目文件
審計階段需要提供合同、發票、付款記錄及項目成果(如網站截圖、廣告報告等)。建議從項目開始便系統地整理所有文件。
若你希望了解如何配合政府資助計劃設計完整的數碼推廣策略,可參考 [HKINT 中小企數碼營銷方案](/marketing),了解適合本地中小企的具體執行方向。
不同計劃的比較總結
| 計劃 | 管理機構 | 最高資助上限 | 企業自付比例 | 適合用途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BUD 專項基金 | HKPC | $400 萬 | 50% | 廣泛數碼營銷、品牌建立、電商 |
| 科技券(TVP) | 創新科技署 | $15 萬 | 25% | 技術系統、平台工具 |
| D-Biz(已結束) | HKPC | — | — | 參考用途 |
常見問題
Q:BUD 同 TVP 可以同時申請嗎?
A:原則上同一個項目不可同時申請兩項計劃的資助,以免雙重資助同一開支。但若企業有不同類型的數碼項目,例如同時進行網站建設(TVP)及社交媒體廣告推廣(BUD),則可分別申請不同計劃,只要兩項申請的範疇清晰劃分、開支不重疊即可。建議申請前諮詢各計劃的管理機構以確認。
Q:初創企業或新成立公司可以申請嗎?
A:BUD 計劃一般要求申請企業有一定的業務運作記錄(通常需已成立一段時間並有實質業務),純初創而未有正式業務記錄的企業可能較難通過資格審查。TVP 的門檻相對較低,但同樣要求在香港合法登記及有實際業務運作。建議諮詢 HKPC 或創新科技署,了解最新的申請資格要求。
Q:自行管理的社交媒體廣告費用可以計入 BUD 資助嗎?
A:BUD 的資助對象是外判給服務供應商的費用,一般不涵蓋企業自行購買廣告的直接媒體費用。若企業委托外部數碼營銷公司提供包括廣告策略、創意製作及廣告投放管理的整合服務,相關服務費或可計入合資格開支。具體條款須以最新的計劃指引為準。
